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调研思考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打官司难、执行难被列为老百姓关心的十大热点问题之一。这说明执行难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最高决策层的关注。法院系统在执行难面前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为缓解执行难作了大量的探索,出台了不少的规则和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执行难问题仍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对部分处于贫困状态的申请执行人而言,虽赢了官司,但因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赔偿数额长期得不到执行,使其本身困难的生活更为拮据,伤残病患更不易得到及时救治医疗。“**模式”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的创立,为破解这部分涉诉困难群体因执行不能所带来的突出问题、缓解执行压力,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新路子。
一、“**模式”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机制的产生背景
**市是云南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也是省列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全市142.62万人,有城镇贫困人口1.3万人,农村贫困人口36.8万人,其中农村低保纳入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16.3。
背景之一﹕贫困申请执行人占未执结案件的四分之一,且呈不断增多趋势。
2000年至2008年9月,**市法院共有未执结案件501件,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即农村人口人年均纯收入低于720元,城市非农户口人月均收入低于165元的标准,经入户调查或委托基层组织调查,其中有71件案件,占未执结案件的14.17%的申请执行人85人(其家庭成员236人)处于**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线以下。按照低保标准1.5倍计算,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以下简称低保边缘),即以农村人口人年均纯收入低于
(表一)2000年至2008年9月未结执行案件为501件
案件数(含刑事案件)
申请执行人数
其家庭成员数(按每户四人算)低保案件
71件(19)
85人
236人低保边缘案件
56件(14)
71人
213人合计
127件(33)
156人
449人1080元,城市非农户口人月均收入低于248元的标准,经过执行干警排查,有56件案件,占未执结案件的11.18%的申请执行人71人(其家庭成员213人)处于低保边缘。处于低保以下和低保边缘的贫困申请执行人共计25.35%,占未执结案件的四分之一(见表一)。
按统计结果表明:未执结案件中贫困申请执行人在低保线以下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0年1件,2001年2件,2004年4件,2005年9件,2006年7件,2007年29件,2008年1-9月19件(见表二)。同时,从表中可看出,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及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纳入低保或拟纳入低保的人数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表二:未执结案件中贫困申请执行人在低保线以下人数
年度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1-9月)案件数
1件
2件
0件
0件
4件
9件
7件
29件
19件
背景之二﹕执行不能中贫困申请执行人90%以上是农村人口,且有95%以上没有享受低保。
属城市人口的贫困申请执行人仅有8案11人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7.05%,属农村人口的贫困申请执行人有119案145人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92.95%。属农村人口的贫困申请执行人有119案145人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92.95%。其中,享受低保的有5件5人仅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3.2%,未享受低保的有122件151人占贫困申请执行人的96.79%;参加医保127件156人,即已全部参加医保。(见表三)
(表三)2000年至2008年9月未结执行案件
低保及低保边缘案件为127件156人
城市
农村
未享低保
已参医保案件数
8件
119件
122件
127件人数
11人
145人
151人
1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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