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抵押权的法律调研思考
一、现阶段大厂联社抵押担保贷款现状
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以来,大厂联社以防控信贷风险为重点,严格落实贷款风险管理政策和执行慎审经营原则,依照贷款风险度大小依次发放贷款,通过多种措施大力提高抵(质)押担保贷款,大力压缩非抵(质)押担保类贷款比例,为防范信贷风险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建立了一道坚实的屏障和“防火墙”。至2008年7月份,大厂联社各项贷款余额81883万元,其中担保类贷款69995万元,占比85.48%;在81883万元贷款总额中,质押、抵押、保证、信用贷款余额分别为854万元、58569万元、10572万元、11888万元,分别占贷款总额的1.04%、71.53%、12.91%、14.52%。在担保类贷款中,抵押类贷款58569万元,占担保类贷款总额的83.68%,因此如何实现抵押权对维护信用社信贷资产安全至关重要。过来,大厂联社在提高抵押担保类贷款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多种措施,有力地提高了抵(质)押贷款比例:
一是对以前年度非抵(质)押类贷款逐步进行转化。对以前年度老客户贷款到期后再贷的,凡不是抵(质)押贷款的或以信用等方式发放的贷款,要求借款人重新提供抵(质)押物进行担保,逐步转变为抵(质)押贷款,压缩非抵(质)押贷款比例,以此巩固老客户,提高贷款安全系数。
二是新发放贷款严格要求实行抵(质)押。对发展的新客户,严格按照质押→抵押→保证→信用风险程度大小依次发放,凡借款人有抵(质)押物的,必须进行抵(质)押,严格控制非抵(质)押类贷款发放比例,不断拓展新兴客户源,培养客户信用观念。
三是利用利率杠杆进行调控,从成本控制角度考虑,鼓励借款人主动进行抵(质)押。联社从风险控制角度考虑,在利率定价时,按照质押→抵押→保证→信用风险程度大小依次提高利率上浮标准,对质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鼓励借款人选择抵(质)押方式贷款;从借款人成本控制角度考虑,向借款人讲明因抵(质)押贷款利率不上浮(质押)或上浮比例相比其他贷款较低,从减少经营成本角度进行分析使其愿意接受,对贷款能够抵(质)押的尽量进行抵(质)押,这就提高了借款人抵(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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