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机关打击入室盗窃案件的调研分析
一、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关于发案区域。入室盗窃案件主要集中在乡镇的村及其街道,县城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商铺、城乡结合部及单位。发生在高档住宅及物业管理较为严格的、设施较为完善的大型住宅区的案件相对较少,如滨河湾小区。
(二)关于发案时间。从接到报案的时间和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清晨7至9时报案,夜晚则很少报案,因此案发大多在凌晨1至5时。另外在农村,逢集、庙会、农忙季节发生在农宅的盗窃案件则是发生在白天家中无人的时间段。
(三)关于作案手段。一是采用撬棍、螺丝刀等撬压工具强行破坏门锁入室盗窃。发生在偏远乡村及办公场所的盗窃案主要采用这种手法。二是用特殊工具扭锁芯开门或用软物塞锁芯开门行窃。因作案工具小巧易带,难以被人觉察,开门动作无声响、省力省时,如同钥匙开门,极易得手。三是作案人多为惯犯,结伙作案。作案人作案时往往衣冠楚楚,团伙成员望风、破门开锁、入室行窃分工明确,且多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联络,作案得手后迅速乘坐交通工具逃离现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四是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作案人入室后,往往先进入厨房取菜刀,一旦遇到有人回家,便持刀相威胁,对事主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危害,有的转化成抢劫杀人。
(四)关于作案人数。作案人多为有劣迹、前科人员,多数案件系2人以上结伙作案,以便互相支持、协助,便于逃窜。从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数犯罪嫌疑人为成年男性,身体素质好且具备丰富违法犯罪经验的人员。
(五)选择作案对象。作案人入室后,首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手机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在乡村发生的盗窃案有还拌有盗窃一些生活用品。
二、入室盗窃案件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入室盗窃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犯罪外部原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量增加是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从犯罪发展规律来看,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日益繁荣发达,群众日渐富裕,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城区,给犯罪分了提供进行违法犯罪的经济重要条件。
(二)犯罪主体原因。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致富型。绝大多数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实施盗窃犯罪并非因生活所迫,而是为了追求迅速致富,但是通过正常途径很难实现,于是选择盗窃等侵财犯罪作为脱贫“捷径”。二是谋生型。有一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人,其原始动因是因为进城后,因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就业机会,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去从事盗窃等侵财犯罪。三是顺手牵羊型。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能有职业,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机会,偶尔实施入室盗窃。四是以偷盗为生,好逸务劳的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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