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深入基层对今后工作调研对策
一、我县气象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气象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县领导重视气象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气象事业的发展,将气象事业纳入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加大了气象工作支持力度,气象工作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二)气象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气象灾害地面自动监测站网的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全县已建成以县气象观测站自动站为中心、各镇自动站为支点的自动气象监测站网。目前各站点运行情况良好,我县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我局通过加大业务建设,调整和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巩固了气象基础业务工作,提高了气象科技服务能力。
(三)气象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加强气象服务工作,认真做到每次天气过程不放过,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建设自动气象站防御气象灾害,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通过建设自动气象站,建立一个高密度的中尺度气象站网,对准确、实时地监测各类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时做出气象灾害的预警,减少各类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的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006年下半年开始,县气象局开始在本县各乡镇建设自动气象站。目前,**县各乡镇自动气象站的建设已经完成,共在长坪、新圩、西河、文圩、夏宜、黄村、汉豪、陈塘等乡镇建成8个自动气象站投入使用。至此,**县所有乡镇自动气象站已建设完成。自动气象站的建设,将有利于对我县各区域气象进行实时监测,更有效地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防御能力。同时,为服务群众的需要,线气象局开通了气象短信服务、12121气象服务等,切实为群众利益着想。
(四)依法行政逐步走向规范化。我县气象局通过实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文书档案的归档编排工作,进一步优化公文管理系统,各类公文上传下达均比较畅通,建立健全了科学、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外服务更加便捷。我县气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自治区、梧州市和我县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忠实履行防雷安全管理职责。每年都组织开展针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对全县烟花爆竹厂、加油站等重点行业进行了防雷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不合格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工作。我县气象局还依据《气象法》和中国气象局第七号令等法律规章,加大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力度,针对相关业主超高建房、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进行了气象行政执法,相继发放了《告知单》和《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和梧州市气象局进行了汇报,同时积极协调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切实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我县气象探测资料的延续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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