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材料
一、现有干警队伍的基本状况
2006年机构改革时,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现有10个中心法庭。八里河法庭、耿棚法庭、润河法庭、南照法庭、六十铺法庭、江口法庭、黄桥法庭、谢桥法庭、江店法庭、杨湖法庭。
(一)现有人数
我院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包括2006年以来提前离岗人员14人(该部分人员年龄,男性在55岁以上,女性在45岁以上,按县里规定不占编制)。目前实有在岗人数147人。
在实有在岗的147人中,有审判职务的77人,其他人员70人。
(二)编制情况
按省编办[2007]14号文件《关于分配下达全省法院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核定我院政法专项编制为157人。
实有在岗147人(不含提前离岗14人),我院空缺政法专项编制10人。
但是,根据省高院规定,我院现有在岗147人中已编入政法专项编制的仅100人,其余47人因为未办理补充手续,现登记为其他编制。
为真实反映我院干警状况和方便统计,以下以现有在岗147人为基数进行统计和分析(详见下表)。
**县人民法院干警情况统计表统计项目
合计
35岁以下
36至45岁
46至55岁
56岁上性别
合计
147
44
72
30
1男
112
30
54
27
1女
35
14
18
3
0学历
合计
147
44
72
30
1大学本科以上
3
2
1
0
0大学本科
107
36
63
8
0专科毕业
31
4
7
19
1中专毕业及以下
6
2
1
3
0职级
合计
147
44
72
30
1副处
4
0
2
2
0正科
11
0
5
5
1副科
8
0
2
6
0科员
104
30
57
17
0其他(含工勤人员)
20
14
6
0
0法律职务
合计
147
44
72
30
1院长
1
0
1
0
0副院长
3
0
3
0
0审判委员会委员
2
0
0
1
1庭长
2
0
1
1
0副庭长
4
0
1
3
0审判员
3
0
1
2
0助理审判员
62
9
40
13
0书记员
43
20
17
6
0法警
3
0
1
2
0其他
24
15
7
2
0政治面貌
合计
147
44
72
30
1中共党员
114
18
65
30
1共青团员
15
14
1
0
0群众
18
12
6
0
0
(三)干警政治面貌和性别比例
现有在岗147人中,党员干警114人,团员干警15人,群众18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77.6%、10.2%、12.2%。
男干警112人,占总人数76.2%,女干警35人,占干警总人数23.8%。
(四)年龄我县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材料层次
现有在岗147人中,35周岁以下44人,36-45周岁72人,46-55周岁30人,56岁以上1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30%、49%、20.4%、0.6%。
(五)学历情况
现有在岗147人中,大专学历以下人数6人,占干警总人数的4.1%;大专学历人数31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1.1%;本科学历人数107人(其中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2人,系2007年、2008年省委组织部选调应届毕业生),占干警总人数的72.8%;本科学历以上人数3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均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
(六)职级情况
现有在岗147人中,副科以上23人,实职仅17人(其中包括院长、副院长等15名副科以上法官和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各1人),另有6人享受副科以上待遇。科员以下人员124人,占总人数的84.4%。干警的行政职级低。
(七)法律职务
1、现有审判人员77人,其中副科以上审判人员15人(包括正、副院长4人,审委会委员兼庭长2人,庭长2人,副庭长4名,审判员3名),科员级助审员62人。
2、现有书记员43人(其中7人兼任其他职务)。
3、正式法警3人(另有4人系书记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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