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派出所内外勤职责分工与协作
一、内外勤协作机制不健全对派出所基础业务的消极影响
(一)内外勤协作不当对如实立案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内外勤缺乏沟通造成统计不实。改进后派出所的15种基础业务台帐需要外勤填写的主要是接处警台帐,但是就填写的内容来看,常常是要素不全、记录不规范,致使一些要求填写的内容,如:发案时间、地点、损失金额、报警人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等项目往往填写不全,看的人不明就理,内勤统计时,常常是问了接警民警再问出警民警,最后还得问带班所领导,甚至凭空想象、估计数字,不仅浪费了人力,降低了工作效率,造成事倍功半,而且很容易产生统计不实的问题。
2、受理接处警定性不准、去向不明,造成案件流失和立案不实。派出所日常受理的接处警有纠纷、求助、治安案事件、走失寻人、灾害事故等等。各种警情的准确定性是正确处理警情的关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基层民警对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了解似是而非,模棱两可,遗漏了一部分治安案件,甚至为了立功受奖,突出成绩,而把治安案件立为刑事案件,人为致使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两类数字“倒挂”。
3、案件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移交手续不完备造成公安统计数字来源无据可查,造成统计不实。如在刑事案件立案统计中,凡具备立案条件的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在实际操作中,常常是立案标准把握不准,导致立案文书不全或不规范,进而影响立案数字同实际立案数字存在较大偏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指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刑事案件,在移交给其他单位时应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派出所在移交给刑警队刑事案件时,应填写《刑事案件移交登记簿》,连同报案材料,由刑警队侦察员签字接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常常是口头移交、移送,无台帐或文书记录,造成各单位之间责任不清、案件去向不明。以上均使立案统计数字失去原始依据,也影响了数字的真实性。
(二)外勤民警收集信息的意识不强影响信息及时收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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