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防范案件难点和对策
近两年来,农村信用社频频发生案件,新案、大案、要案、发案率、发案范围存在居高不下和扩大的趋势,风险状况日益凸显,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如何解决制约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中的瓶颈问题,是当前监管部门和农信系统共同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现状
(一)基层案件防范意识不到位。对于做好案件防范工作,有些信用社领导和员工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把案件防范工作片面地理解为案件防范工作主要是指大案要案,只要不出现大案要案,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重业务、轻防范的思想在部分领导和员工中颇有市场。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导致部分农村信用社及其网点的案件防范工作往往滞后于业务工作,案件防范工作未能全面贯彻和深入开展,对辖内基层社及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二)思想安全教育乏力,防范效果不尽人意。农村信用社对基层网点员工从事业务技能操作方面比较重视。而对员工的思想教育比较乏力,特别是对案件防范方面,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与创新。员工也难以有时间和机会接受安全防范方面的培训,对一些必需的安全防范知识只能依靠文件和相应的制度来纸上谈兵,人事调动的频繁,岗位不固定,任务的巨大,使员工难以静下心去钻研安全防范知识。因此,对安全防防范知识缺乏了解,了解的渠道也比较单一,缺少实际安全防范演练机会,造成对案件防范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三)有章不循,操作不规范。尽管农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比较完善,但是在执行和落实上却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员工对案件防范的认识和意识不到位,缺乏全局观念,过分相信自己、相信他人,在操作中,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形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久而久之,形成风险漏洞越来越多、越积越大,最终酿成大案。
(四)案件防范缺乏手段创新。目前,农村信用社在案件防范上,一是领导会上强调,而忽视了员工对案件防范的关心程度、理解程度、执行程度。二是案件防范手段方面,只注重硬件环境的改善,而忽视了员工的思想变化、情绪变化、家庭变化、环境变化,防范手段仍然是以硬件和制度为主,缺乏对案件防范措施的创新性、有效性。
二、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制度执行落实漏洞颇多
1.柜台业务操作不规范。目前,农村信用社都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是,许多内控制度在落实和执行上是为应付检查或流于形式。例如: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分工不明确。有些信用社在人员安排上未按信用社规定合理安排,存在业务发展与人员配置不协调,缺岗缺员,协储人员、临时工顶岗现象时有发生;在业务操作上,会计出纳人员短期交接手续不全,不是缺少监交人签章,就是保险柜钥匙、账簿、凭证未登记移交,存在交接不清,责任不明;款项交接登记簿存在建而未用或登记款项填写不明晰;大额提现不登记或漏登、内勤工作日志内容记录不完整,印章分管、凭证销号流于形式,未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而是随心所欲,会计传票、账簿章印不全,临柜业务未换人复核,事后补章现象;传票、凭证、对帐单乱放、乱丢,事后造成帐务对不上的现象屡屡发生。挪用现金上缴贷款利息、白条顶库、库存现金量严重超限额等等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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