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人大调研)
一、改变观念,不断增强开展与人大联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们经常教育广大干警,要“摆正位子,处理好关系”。人大是法院干部的任免机关,法院工作的监督机关,同时也是法院“诉苦”和“撑腰”的地方,是法院的“娘家”。法院与人大机关之间不是单纯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国家机关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只是分工的不同,角度不同。所以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要求监督,事事争取主动,我们从人大代表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及时调整联络部署,多服务、多汇报,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法院的联络水平得到了提高,联络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与人大代表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在不同场合,从人大主任、委员到人大代表都主动维护法院的形象,树立法院的权威,做法院的“挡风墙”;对法院工作存在的个别问题也是站在关心爱护和帮助改进的角度,平心静气地指出缺点,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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