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贫困山区乡村民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山区基层民主现状
鄂西北某县是省定新世纪扶贫攻坚重点县,也是全市唯一的全山区县。版土面积3225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261个村和9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8万人。中办发[2004]17号文件下发以来,该县在广大农村全面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村务公开规范推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层层建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并始终坚持把村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畴,印发了《某县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和《某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指导、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推进了村务公开:内容上,变过去只公开办事结果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通过公开墙,将17号文件规定的16项内容连同“五事”制度情况实行了全面公开。还采取“明白卡”、“明白袋”,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开。范围上,由事务领域向“三个文明”领域延伸。把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党员、干部,争创文明户等工作都纳入公开范围进行了公开。方式方法上,变背靠背间接公开为面对面直接公开。通过点题公开栏和回音壁以及干部问事、群众说事等“五事”制度,把“我贴你看”的单向公开变成了墙上公开和“我说你问我回答”的双向交流。形式上,由单一的文字公开变为文字、数表、多形式公开。时间上,做到了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并严格操作程序,做到了真公开、实公开,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了有效维护和保障。
(二)民主管理范围扩大。由最初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全方位拓展。一是民主决策机制普遍建立。1999年以来,该县步入依法民主决策的轨道,能够依法民主选举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了农村党员议事会议制度、村民议事会议制度等各项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村民利益的大事,95以上的村召开村民议事会议和党员议事会议讨论决定,农村“两会”的作用日益增强。2006年,该县大坪村支两委计划兴建15个项目,在召开村民会议时,用投票表决的办法,公推公决了13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否决了其它三项内容。由于尊重民意,切实做到了事前听意见、事中共决策、事后有监督,村民参与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很高。二是民主管理制度日趋规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县各地结合村情民情,普遍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该县大部分村把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全体村民手中。同时,各村普遍成立了3—5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核村组收支单据。2005年底,该县台子包村民主理财小组在审核该村第四季度财务收支时,发现3名村主职干部超领干部工资1500元,马上提出质疑,要求3名干部退出了多领的工资,通过民主理财,该县每年减少村级不合理开支20万元以上。三是选举严格依法办事。不论是选举上级人大代表,还是选举村干部、村民代表,各地都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和维护群众的政治权利。通过村“两委”并行选举,实现了“两委”干部交叉任职,通过群众表决撤销了村民小组,少数保留村民小组的组长职务由村干部兼任,从而使民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氛围日渐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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