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达标前期工作检查报告
中心领导:
2005年12月2日,本人赴xxx供电所,依据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的《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标准》、《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考核细则》和国家电网公司今年印发的《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窗口标准》(以下统称为“《标准》”),就该所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达标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初步检查。
通过这次检查可以看出,该所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达标工作小组,在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达标的建章立制、相关工作计划的制订、部分管理工作的记录台帐的补充完善等方面,较好的完成了预定工作任务,与布置此项工作前的状况相比,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由于该所具体工作人员在此期间集中投入到集镇台区的低压配网改造工作之中,而工作小组成员(绝大多数是从其他供电所抽调的人员)对该所的配网结构、用电特性、客户类型等实际情况和工作内容又不甚了解,影响了工作小组成员补充完善业扩报装方面的记录台帐。
现就这次检查xxx供电所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达标中不符合“《标准》”条款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服务环境方面
1、营业窗口外未设置国家电网公司规定的统一标识和营业时间牌。所使用的营业时间牌只是用纸打印出来并粘贴在门上。
2、室内应设置的办理各类业务的标志、标牌不全(只有“收费室”标牌),收费室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岗位、工号和照片,没有在显著位置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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