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4年10月25日在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我们这个调查组从10月13日至15日对全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我们听取了区司法局的汇报,还先后深入到黄金、桥头、四把、宝坛、乔善等乡镇,通过召开有乡镇有关领导、司法所所长、中小学校长、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2001年6月,自治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我县“四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决议》要求,随即健全组织网络,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抓紧落实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和骨干培训工作,及时征订发放教材、光盘、挂图等各类宣传教育材料,广泛深入地进行了宣传发动,认真落实了前期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心,以服务县委“11237”工作新思路为目标,努力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坚持面向群众、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指导全区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在“三五”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增强和提高;各级政府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8月,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我县召开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议,我县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概括起来有三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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