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暨落实“财政支出八不准”的调查与思考
――机构改革暨落实“财政支出八不准”的调查与思考
最近一段时期,**市按照中央及省关于农村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大刀阔斧对全市28个乡镇场、96个机关事业单位分性质按政策要求进行了撤、转、并,共撤并5个乡镇场,撤消3个办委,转并5个行政事业单位,清理富余人员1511人,调整231人,人员精简比例达25,年可节约资金520万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财政支出八不准”制度是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提出的,通过执行效果良好。近日,经过与有关部门领导的座谈和深入的调查,我们深深感到这两项改革这无疑是成功的举措,为解决多年来行政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支出高居不下这一困扰财政的难点问题,找到了一把消臃节支的金钥匙。
一、改革前后之对比
据统计,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前,全市财政供养人数22958人,行政政法部门财政供养5742人,年财政负担支出4500万元。改革后,全市财政供养人员21447人,行政政法部门财政供养5498人,较改革前减少244人,年节约支出72万元,第一次出现了财政供养对象的负增长。自1993年机构改革以来,虽然重新确定了财政供养对象,但由于自然变动因素和部门工作的延伸,特别是行政职能的扩充和政法战线的拉长,使财政负担人员逐年增加(年递增5.8),财政支出刚性上升,成了典型的“吃饭”财政。在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的同时,机构臃肿带来的人浮于事,干部多,领导多,能说的多,能干的少,形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局面,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制约了经济发展。改革后,雍者下,能者上,工作态度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增强了战斗力和凝聚力,形成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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