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所考核之我见
强化对司法所的考核是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日益强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今天,我们越来越认识到考核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同时,我们也越来越清醒地看到在新时期创新考核思路、完善考核办法的重要意义。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充分运用考核这一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个新的课题。经过几年的考核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加快了司法所的制度化建设。我县从1999年司法所成立之初就尝试对司法所进行百分考核,至今已有5年之久,从运行情况看,考核工作作为司法所管理的中心环节,使得司法所八项职能紧密联系。考核内容贯穿于全部过程,它既是对司法所年度工作的一种评价方式,也是对司法所工作的一种监督手段,使得对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有了一个尺度和杠杆,使司法所的评先创优有据可循、合理公正。
2、加强了司法助理员的的能力建设。考核促进了司法助理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准及业务能力的提高。使司法助理员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变革中,保持了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同时,考核还促进了司法助理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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