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要职责,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怀和温暖,也只有通过基层民政干部才能送到千家万户,因此,可以说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重心也在基层,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层,这是长期困扰民政部门的一大难题。特别是近年来,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同时,随着乡镇规模的逐步扩大,乡镇服务的民政对象日益增多,基层民政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工作压力日益增大,基层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现行机构、人员、规范化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制约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在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对全县基层民政机构的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一些发展建议。
一、乡镇民政机构现状
郎溪县12个乡镇均设有民政办,共有民政工作人员27名。姚村乡、幸福乡、东夏镇民政办只有1名工作人员。涛城镇民政办现有的3名工作人员均为聘用人员,没有正式编制。
全县27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中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8人,占29.63%,以民政工作为主,兼有其他工作的19人,占70.37%;从事民政工作5年以下的16人(其中不足3年的有9人,不足1年的有3人),占59.26%,6-10年的6人,占22.22%,10年以上的5人(其中有1人50岁以上,有3人是聘用的),占18.52%;有行政编制11人,占40.74%,有事业编制8人,占29.63%,聘用7人(含“三支一扶”1人),占29.63%。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都比较简陋,其中有2个民政办无独立的办公室,与乡镇其他工作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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