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争创“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检察院争创“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按照“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工作要求,现就近两年来我院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近两年来,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意见》和《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考核实施细则》以及检院发[2005]9号文件精神,精心部署,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大力推进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使我院驻所检察室在“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从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软、硬件建设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2002年,我院监所检察工作被院评为“优秀奖”;2004年,我院驻所检察日志被省院监所处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2004年年底,监所检察科被院评为“先进集体”。
一、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1、深入监管场所,积极开展监管执法监督。我院驻所检察人员经常深入监管场所“三大现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且大部分被监管机关采纳。如去年驻所检察人员针对看守所利用留所服刑人员养羊,致使留所服刑人员脱管和今年使用留所服刑人员出所劳动,管教民警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在联席会上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得到了被监管单位的完全采纳。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方面,通过实行换押制度、告知制度、羁押情况通报制度和案件即将到期催办制度(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等制度以及给在押人员发放检务公开宣传手册、在审讯室张贴《羁押期限一览表》等宣传措施,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了超期羁押。经过驻所检察室和监管单位的努力工作,实现了检察机关多年来无超期羁押案件,对发现的其他环节的超期羁押案件都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两年来,共督促看守所向办案单位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18份,驻所检察人员口头催办即将到期案件12案,及时发现和提出纠正意见率达100%,纠正率达到90%以上,无超期羁押1年以上案件。
2、积极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协助监管单位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参加所内每月进行的安全检查、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清监安全大检查和根据驻所检察人员平时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看守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两年来,驻所检察人员自行进行安全检察20次,联合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26次,向看守所提出口头检察建议5次,协助看守所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保证监管场所未发生一起脱逃、自杀、牢头狱霸等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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