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巡逻队组建以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区社会治安打防控管教一体化的决定,2002年9月,县公安局通过紧张的筹建工作提前组建成立了公安巡逻队,并于9月5日县党代会召开前夕顺利启动。县长为我队题词:政治素质高,工作纪律严,战斗能力强,公众形象好。我队自成立以来以“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加强协作,确保安全”为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服务现实斗争,不负领导和群众期望,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全县政治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主要作法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组建公安巡逻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县委、县政府把公安巡逻队的组建工作作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了工作力度。一是召开会议专题议。县委、县政府对组建专业公安巡逻队的工作十分重视,去年召开三次县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对组建工作提出“三高”的具体要求。即:组建工作在认识上要高起点,要当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组建工作质量要高标准,力争这项工作要创特色、出精品、树典型;人员素质要高水平,招聘的50名公安巡逻员,要求年龄20至28岁,身高1.7米,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体格健壮,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进行了为期20天的封闭式训练,确保了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明确县级领导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既周密部署,又严格把关,重大活动亲自到场。成立了高规格有权威的公安巡逻队筹建领导小组,由县长挂帅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与县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一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从有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基本形成了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公安机关着力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安排专门经费保。根据公安巡逻队组建的经费需求,经县长办公会议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致通过,我们以综治委名义下发了《县县城公安巡逻队经费筹集办法》,明文规定除县财政和城区乡镇、区承担部分经费外,根据群防群治和“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驻县城所有行政、事业、学校、企业单位均要负担部分经费,按干部职工总人数每人每年元标准筹集,由单位承担。单位确实不能承担的从干部职工工资中扣交。县长办公会议当日定下来,次日就落实了经费万元,确保了公安巡逻队的顺利筹建。
二、强化巡逻,多管齐下,严密防范街头“两抢”等多发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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