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服务年活动情况报告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为活动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政法系统开展“服务年”活动,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续,也是促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院党组对“服务年”活动的开展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动员会上,检察长刘德强同志代表院党组对全体干警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当前在政法系统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求全体干警要正视目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并要客观认识到这些难题同每位干警之间的关系,不能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三是要求全体干警必须认真参与,客观查摆和解决在服务发展、服务和谐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四是要求全体干警把此项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平安县建设活动,以及讲党性、重品行、优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力争抓出特色和亮点。同时,成立了以检察长刘德强同志为组长的“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把开展活动的责任落实到每位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抓。
二、重点明确,原则清晰,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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