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工作评议汇报材料
根据温人大办《关于对县民政局、县畜牧兽医局进行工作评议的通知》(温人大办〔2009〕7号)文件精神,今天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全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向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局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认真地做好各项评议准备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评议的文件、通知及《**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评议方案》,使畜牧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了解了工作评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主动自觉接受县人大的工作评议。下面,按照评议内容,现将我局2008年以来各项畜牧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畜牧业基本情况
2008年末,全县各类牲畜存栏35.05万头(只),较上年同期减少5.28%,其中农区牲畜存栏达12.34万头(只),较上年同期增加2.26%,牧区牲畜存栏22.71万头(只),较上年同期减少8.93%。能繁殖母畜24.46万头(只),较上年同期增加2.44%。出栏畜28.08万头(只),出栏率75.86%,较上年同期增长6.73个百分点;商品畜23.83万头(只),商品率64.4%,较上年同期增长6.23个百分点。总产肉量7368吨,同比增加21.19%;绵羊毛产量615吨(其中细羊毛263吨),减少2.38%;山羊绒产量8582公斤,增加0.96%;奶产量7363吨,同比增加16.15%;禽蛋产量463吨,同比减少20.03%;各类皮张23.81万张。2008年,全县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83亿元,较上年增长9.58%,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3.83%;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4118元,较上年增收419元,其中畜牧业为农牧民人均增收99元,占全县农牧民增收额的23.6%。
二、认真贯彻执行畜牧业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㈠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局按照县普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普法工作,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让依法行政成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基础法律的学习。我们为每一位干部职工发放了《五五普法知识读本》等法律书籍,要求大家认真研读,做到知法懂法,依法行政。去年,我局组织全县畜牧行政执法人员分批分层次参加了自治区畜牧厅和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人数达56人次,有力地促进了畜牧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二是认真开展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学习,深入学习了《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公示、证件管理、办案制度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我局在草原监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方面下大力气,狠抓以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核心的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并普遍实行草原监理员、动物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切实做到了常用的法律、法规定期学,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学,典型案例随时学。结合畜牧行政工作实际,统一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及执法技巧,使学习做到了具体不空泛,条理不生硬,使每个执法人员在短时间内就消化掌握,并能充分运用到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切实提高了我县畜牧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目前,我县从事畜牧行政执法的人员全部实现了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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