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大代表监督考核干部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解决干部工作中监督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根据《公务员暂行实施条例》和《郊区工委干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单位、部门的干部。
第三条为了加强考核的领导,设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有镇人大主席担任,成员6名,由各代表小组组长担任,主要任务是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内容,汇总考核结果,为党委、政府年终考核干部提供准确的第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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