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救灾防病预案
县救灾防病预案
县救灾防病预案为了做好救灾防病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救灾防病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反应迅速,以防为主,全力救治”的原则;
2、坚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处理责任制原则;
3、坚持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4、坚持统一领导,团结协作的原则。
二、重点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
(一)抓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受灾地区要重点抓好预防控制霍乱、伤寒、痢疾、肝炎、钩端螺旋体病、疟疾、鼠疫、乙性脑炎、炭疽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
1、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明确的报告程序,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法定传染病、丙类传染病中的感染性腹泻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并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县疾控中心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测。要建立一般和重点相结合的县、乡、村级监测点,及时分析疫情发展趋势,以便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2、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或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用漂白粉或漂白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要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洪水退后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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