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年国税稽查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首先,为从根本上解决“人情税”、“关系税”现象,以及“吃、拿、卡、要、报”等不廉行为,为使稽查局税收行政执法追究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稽查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经过完善,先后实施了《市国税局稽查局税收职能责任》、《市国税局稽查局税收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市国税局稽查局税收行政执法税务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制奖惩方法》、《市国税局稽查局税收行政执法税务行政管理责任追究制实施方案》。这四项制度,以稽查局的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以稽查工作流程为对象,确定了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款,明确了责任追究形式,通过以上措施,分解了税收执法权利,使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分清职责、明确责任,行之有效的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为确保制度(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落到实处,工作卓有成效,市国税局稽查局进一步完善税收行政执法领导机构,加强了税收行政执法小组的力量,与此同时,稽查局开展的“月自查、季考核”活动,为每一名稽查人员设立廉正档案,及时稳妥的纠正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活动。通过自查、考核,稽查局全年共追究七人次,经济处罚合计元。执行制度的刚性,使每一个税务执法人员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岗位有几项权利,行使权利的依据、程序,以及不按规定行使权利应承担的责任,从根本上提高了认识,规范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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