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年终工作总结
一、深入贯彻落实“三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于四月上旬召开了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和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民主党派成员共100多人参加的全县统战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全市多党合作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和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2005年全县的统战工作。二是召开了民盟支部全体会议,对全市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传达,并就民盟支部工作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及加强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形成了共识。三是重新聘请了特约“五员”人员,并制定了特约“五员”工作制度。共有15人被重新聘请为特约“五员”,各聘请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向被聘请人员颁发了聘书,加强了联系沟通。四是在县委党校举办的村干部、中青年干部以及妇女干部三期培训班上宣讲了党的统战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此外,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先后组织举办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维权培训班、宗教职业人员培训班、信教群众培训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学习培训班,广泛宣传了党的统战理论知识,使统战工作更加引起了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视,调动了各界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五是利用高台统一战线网站和各种宣传平台,面向社会,宣传统战方针政策。同时,我们还加强了统战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上报市委统战部信息28条;向《凝聚》杂志投稿12篇;《张掖日报》投稿15篇;向县委督查室报送信息18条。
二、认真学习宣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我们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指导、配合民族宗教部门因地制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持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一是举办了由各乡(镇)分管宗教工作领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公安局政保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统战系统全体机关干部共30多人参加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培训班。组织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就全县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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