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院关于某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市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根据《中共某省市教育工委、某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包项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现将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分工包项责任制
(一)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詹培民同志负总责,许亚非同志协助,具体工作由纪委、监审处牵头,会同党办、组织人事处、宣传部负责落实。全院各级领导必须切实负担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总责,重要工作、重点任务要直接部署,直接组织实施,直接抓落实,严格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二)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规定。由许亚非同志负总责,谢永川同志协助,具体工作由基建设备办牵头,会同纪委、监审处、计财处负责落实。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招投标要增强透明度,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予以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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