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教育督导工作的自评报告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进全县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长足发展,**县司法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14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职责的通知》(师政办发〔2008〕256号)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并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抽调人员成立了“**县司法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自评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之后,自评小组办公室积极收集了2006年至今有关教育工作的文件信息材料,结合近几年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评,现把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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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是1998成立。全局目前在职在编干警共有32人。肩负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保障的任务,内设政治科、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等5个科室,下设县法律援助中心、益民律师事务所和县公证处、县法律服务中心等4个中心(处所),在全县8个乡(镇)均成立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形成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上下贯通的体系网络。
二、主要的职责:
在教育工作方面,司法局承担着三项职责。一是将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内容,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指导教育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为学校的法制课、法制教育活动提供帮助,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配合学校做好行为偏差教育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三是在律师、公证和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好维护教师、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工作。
三、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县司法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站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开展“三五”、“四五”乃至现在的“五五”普法中,都在普法规划里把青少年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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