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
2008年,我院在州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8年,我院党组班子共4人,其中一名汉族副检察长8月份调离,党组成员、反贪局长5月份到内地挂职至年底,实际在岗只有党组书记、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三人。全院编制36人,实有人员28人;一年来,我院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班子成员团结一致,率先垂范,带领全院干警,真抓实干,拼搏向上,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一年来班子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和防范以“三股势力”为重点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州党委、县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奥运安保”期间各项维稳措施,充分行使刑事检察权,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打击和严密防范“三股势力”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了我县社会稳定和谐。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1件270人,比上年分别增加42%和39%,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17件270人,不起诉11件18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6人,未结22件38人。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2件167人,比上年分别增加13%和11.3%。其中,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0件165人,本院自侦部门提请决定逮捕2件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2件152人,决定逮捕2件2人。不批准逮捕8件13人。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我院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举。秉承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既依法指控犯罪,又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起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对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和解政策的9件9人,做不起诉处理,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我院继续发挥全院“一盘棋”的优势,整合优化办案力量,加强办案的统一指挥协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使自侦案件的侦破率和起诉率均有较大提高。共受理并初查贪污贿赂等案件线索10件11人,立案侦查5件6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3人,立案案件中贪污案件3件4人,贿赂案件2件2人,全部提起公诉并作有罪判决,追缴脏款脏物约合人民币20余万元。立案数量比往年有较大提高,有罪判决率达100%。
1、抓宣传,解决案源不足的问题。院党组紧紧抓住开展举报宣传周和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了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的大型举报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和对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信心。由于组织得力,在举报宣传周期间受理并查办一起医疗系统领导干部涉嫌受贿案件,在全县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大型宣传活动的当天受理查办了一件税务干部涉嫌贪污税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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