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局局长述职报告
一、思想学习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农经业务知识、涉农法律、法规。学习市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参加了市委党校举办的第一期乡科级理论培训班,与课题组一道撰写了题为《构党和谐**》的调研性论文。年内撰写读书笔记3万字、心得体会7篇、思想上、行动上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服从主管局党委的领导,维护班子团结,坚决反对内耗,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努力提高党性修养,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一年来的工作
(一)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业务干部每季度对各乡(镇)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乡(站),并限期纠正,通过检查督促,各乡(站)都能严格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对村内大额收支、机动地发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干部误工补贴、国家的各项政策性补贴五保户供养等重大事项,都能利用“光明栏”
及时公布。今年全市115个村没有因财务问题的上访。
二是加大了重点村(队)的财务审计力度。组织审计人员完成了喀拉哈巴克乡的喀拉哈巴克村、上喀拉哈巴克村、山北村的财务审计工作,通过里查外调、审计小组督促上喀拉哈巴克村收回了39.66万元的土地承包费、其中,顶帐1.8万元,收回现金37.86万元,落实了喀拉哈巴克村2003年—2005年三年的水费收支情况,进一步审核了山北村1998年至2004年村民有疑问的部分票据、审计金额27200元未出现违规问题,为顺利完成第七届村委会换届工作,要求下属各站在十二月底前完成六届村委会的离任审计工作。
(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年初,根据塔地农经字[2006]14号《转发自治区〈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塔市政办[2007]69号《关于成立**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文件精神,**市被地区列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市),**市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经局。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市农经局年初根据文件要求拟草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组织成立仲裁庭、配备仲裁人员,制定仲裁工作制度,规范仲裁程序,依法进行仲裁。7月份单位领导带领3名业务人员参加了自治区农经局举办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考取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证》,取得了仲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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