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省法院党组决定,我于2003年被通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院长。依照县人大常委会通人办发(2004)5号文件通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现将任职以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述职报告如下,请予考察评议。
(未完,全文共2934字,当前显示1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