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刚性约束,确保令行禁止。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及节假日前后,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市委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严禁党员干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拜访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和土特产品等任何形式的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纪律,严禁参与带有“黄、赌、毒”性质的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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