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述职评议动员会上的讲话提纲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全年工作安排,今年八月份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对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开展述职评议。前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两次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民主推荐,初步确定了今年述职评议候选人,并报经市委批准,确定今年述职评议对象是市水利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委对这次述职评议工作非常重视,专门批转了市人大党组《关于对市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任职情况开展述职评议的请示》,并要求我们认真组织调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保述职评议顺利进行。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精神,成立了两个述职评议调研组,分别对两位述职干部的任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了把述职评议工作开展得深入、细致、实在,并取得预期的成效,今天在此召集大家召开动员会,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这次述职评议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有关要求,以确保述职评议的有序展开。下面,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讲三点意见:
第一,述职评议的目的意义
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了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要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必须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进一步认识正确开展述职评议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述职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和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和监督的权力。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述职评议依法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这不仅是对权力的一种制约,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保持干部队伍清正廉洁,增加国家机关的活力,保证国家机关能高效运转,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开展述职评议是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手段。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职权,通过开展述职评议这一有效途径来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监督,全面了解他们的任职情况和工作业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提高工作水平和整体工作成效。同时,通过述职评议,促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督促他们“常怀爱民之心,多兴利民之举”,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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