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述职评议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正当全县人民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努力推进达州发展新跨越之际,县人大常委会在过去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对被任命的名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进行述职评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具体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的有力举措。刚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做了很好的动员报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也提出了要求。这里,我主要讲四点意见:
一、正确对待述职评议工作,不断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不断地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法律统一起来,把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得以正确地实现,从而更好地坚持党对国家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国家政权的性质,实现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我们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是监督工作与时俱进的重大决策,符合党心民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任免工作的重要环节。这种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监督。这种监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国家机器的高效运转,保证人民利益的最终实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挥我们国家政治制度优势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近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三年开展了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应该说,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明显的,干部群众的反映也是好的。几年来述职评议的工作实践表明,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有利于提高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有利于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勤政;也有利于人大和政府间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进一步密切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要提高认识,摆正位置,把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当成一次改进自身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加强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难得机会,自觉接受、主动配合人大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任职以来的工作,勇敢地面对问题,正视问题,认真地改进工作,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当一名称职的、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二、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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