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建翔述职述廉报告
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翔
2008年,我团结带领滦县法院全体干警,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共受理案件3948件,审、执结3917件,结案率达到99.21%,解决涉案标的额3.9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75亿元。在全市法院综合排位中,我院名列第二位,在奥运安保工作中,我院被市委评为奥运安保先进集体,我院司法警察大队作为全省基层法院唯一的一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我个人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干部。
一、夯实基础,学以致用,自身修养有新的提高
一年来,我本着“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的理念,以自己久远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带动每位干警,同时也使自身素质得到新的提高。我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以自身的表率作用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同时,我倡导了“调研为决策的先导”的理念,带头深入基层搞调研。全年先后到基层调研11次,撰写调研文章6篇,在媒体发表5篇,为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在班子建设上,我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与各位班子成员多沟通、勤联系、常谈心,有力地促进了班子的团结。另外,同时,为使自己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还坚持开门纳谏,全年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40余人次,与院各中层干部和干警谈心交流150余人次,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判工作有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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