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绥委发[2006]8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届委员会,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和纪委委员分别进行差额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采取等额选举。
四、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即党委委员候选人8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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