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分别于六月、十二月底召开,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分别于六月底、十二月底召开,具体时间根据情况丽定。
二、
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纪委和思政部应事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进行综合整理,报党委。
三、
党内民主生活会中心内容。各支部应事先作出民主生活会的计划,确定生活会主题。
四、
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内容需提前15天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厅机关党委,以利上级组织了解情况。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应提前5天上报党委办。
五、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有选择性的向所属党员或党外群众通报,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
党内民主生活会要讲原则,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未完,全文共925字,当前显示30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