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乡司法所先进事迹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几年来,龙岩司法所在县局和乡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由司法所牵头,成立了龙岩乡司法调解中心、龙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对全乡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负责协调、处理全乡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在全乡个行政、个屯建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建立、健全乡、村、屯三级调解网络。二是结合农村“两委”
换届选举和农村基层体制改革之机,对全乡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全面调整,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三是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多年来,龙岩司法所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乡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尤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两个《规定》下发以来,他们经常组织调解员们进行学习(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抓调解组织建设,近几年来,全乡各种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达,调解成功率为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屯,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乡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发生,人民调解工作成为该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未完,全文共2423字,当前显示72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