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大练兵”活动先进事迹
自2004年获得全市大练兵活动先进单位以来,我所继续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紧密联系辖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围绕公安民警必备的基本素质,围绕执法办案、警务实战的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全所迅速掀起“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的热潮,取得较好的练兵效果和社会效应。2005年,我所先后被市公安局授予“大练兵活动”先进单位,被泉港区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公安分局授予集体嘉奖,被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派出所;全所共有9人次获得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其中1人荣获全省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先进个人、1人荣立“三等功”、1人荣获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先进个人、1人荣获全市“优秀责任区”民警,1人荣获全市“禁赌”先进个人、2人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人受嘉奖。在年终分局执法考评组对全区派出所的综合检查考评中,我所名列第一。
1、落实“四个保障”,推“大练兵”之深入。
一是思想保障。为了给大练兵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公安民警大练兵的意见》印发后,我所按照分局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每季度的训练计划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专门研究大练兵活动有关问题,并及时召开了全体民警大练兵活动动员大会,提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向练兵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的口号,在全所再次形成了学知识、学本领、学技能的良好氛围。二是领导保障。按照区公安分局大练兵的实施方案要求,我所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副教导员担任副组长的大练兵领导小组,并精心制定《××派出所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全体民警岗位大练兵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各阶级岗位练兵有关项目和内容作了详细具体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三是时间保障。考虑到基层派出所事务繁杂,经常出警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实际,我所建立了相对灵活的练兵制度,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采取值班时间挤一点、上班时间挤一点、休息时间挤一点的办法,见缝插针,灵活安排练兵时间,做到工作、练兵两不误。四是载体保障。我所紧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有效载体,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计划,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活动,党员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新的提高。市委周副书记、区委游书记先后到我所调研、指导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我所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区进行了推广,《福建法制报》、《泉州晚报》和市区电视观先后多次进行了宣传报道。
2、提高“四种素质”,促“大练兵”之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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