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民政局局长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年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安排,自6月以来,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制定了调研方案,开展了对区民政局局长陈志福同志履行职责情况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工作基本情况6月28日,工作小组到区民政局就陈志福同志述职评议召开了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叶焕聪同志到会向全体民政干部作了动员,陈志福同志向该局全体干部作了内部述职报告。会后,工作小组先后听取了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纠风办、区信访办等部门领导以及区审计局有关同志的意见,分别听取了区民政局党政领导班子部分成员的意见,召开了民政局工作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监督员、基层民政干部等参加的座谈会4次。查阅了民政局的有关业务资料,向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发放了“征询意见表”。经过调查、归纳、综合,将调查主要情况向民政局党委领导和陈志福同志作了反馈。
二、陈志福同志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陈志福同志自2003年连任区民政局局长以来,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民政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通过向区人大代表发放“民政局工作征询意见表”统计、分析,对民政局总体工作评价满意的占82.14%,基本满意的占16.07%,不了解的占1.78%,没有不满意的。
(一)依法履职,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国家意识陈志福同志能够本着执政为民的理念,带领民政干部,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制定了行政许可方面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群众申诉检举等制度,清理了行政许可项目,修订了25类告知单和21种登记管理文件,统一制订了规范性操作的流程和格式。实行了收件回执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2003年以来区民政局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相关法规变更后的衔接工作,依法落实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工作的平稳转变。依法转变了婚姻登记管理方式,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在工作中发挥妇儿委成员单位的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组织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政专业法,扩大了市民对民政法律法规的了解。区民政局荣获xx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重大工作能主动向区人大领导汇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直接阅批书面答复;对复杂的书面意见,亲自负责协调,使人大代表的意见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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