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生育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依据省、市实施方案,xx县在执行原有生育政策的基础上,于2014年3月1启动实施《单独生育两孩政策》。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半年来,xx县人口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育政策调整前人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2013年以前执行原有生育政策,年末xx县总人口334536人,出生4412人,其中:男2305人,女2107人。人口出生率为13.25‰,自然增长率为6.79‰,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5.13%,出生人口性别为109.40,完成了市级下达的人口控制指标。
二、生育政策调整后落实情况
(一)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1、“单独”执行情况。生育政策调整半年来,全县共申请“单独生育两孩”44人,经过调查审核,批准发放生育证43人。
2、原有政策执行情况:
①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规定。“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截止8月底,共登记生育一孩2576人;
②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只有一个女孩的”,截止8月底,2014年共办理二孩生育证828人;
③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2014年办理二孩生育证25人;
④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014年办理二孩生育证24人。
(二)生育政策调整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运转情况
通过对xx县单独夫妇调查摸底,预计未来五年因“单独生育二孩”政策增加出生人数449人,出生率预计上升1.35‰左右。依据半年来“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情况和人们的理性认识,我县短期不会出现“扎堆”生育现象,更不会对全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造成重大冲击。目前我县人口增长处于合理区间范围,人口计生管理、服务、资源配置均能适应当前需求。
三、建议
1、众所周知,实施“单独二孩”根本目的正在于它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在这种背景下,为充分发挥释放人口生育政策、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作用,必须要围绕“单独二孩”政策的有效实施、充分落地做好相关政策的配套和完善,简化生育手续,以便将“单独二孩”的政策红利尽可能充分地释放出来,真正实现从“生育控制”到“生育服务”职能转变。
2、从更长远的“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角度看,鉴于目前“单独二孩”低于预期的实施状况,建议国家卫计委应提前为“全面两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做好相关的筹划工作,适时应全面放开生育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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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摸清我区农村少数民族人口素质基本情况,为党委、政府制定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加快我区民族乡村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构建和谐。按照市民宗局《关于转发〈省民委关于组织开展提高农村少数民族人口素质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请示成立调研组,深入各民族乡和少数民族家庭,对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少数民族人口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专门召开专题研讨会,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族工作领导参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关于我区农村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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