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总结报告
一、20xx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各项重点任务高标准完成
1.省政府绩效考评指标圆满完成。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省考核指标8%),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0%(省考核指标10%)。二是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提前超额完成。我市已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4座、农村公益性公墓120座,分别完成省政府考评指标的400%和1000%。三是城乡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实现突破。市县两级建有面向老年人开放的老年活动中心14所,覆盖率达100%。成立市老龄产业联合会,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产业。加强老年人社会管理,城镇社区老年自治组织覆盖率达100%。老年人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我市老龄事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2.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全面完成。一是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实现同步提升。健全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百岁老人、高龄低保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联动的自然增长机制,我市城乡困难居民基本民生保障标准全面提高。二是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实现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和改造规模的“提标扩面”:年度改造任务由1000户提高到1500户,补贴标准由每户3万元提高到4.5万元,累计投入6750万元,1500户农村困难家庭喜迁新居。三是养老补贴发放到位。加大非营利养老机构和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补贴发放力度,累计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917.6万元、新增床位补贴514万元,为6022名困难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补贴和入住养老机构补贴940万元。
(二)工作亮点频繁显现
1.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大幅提升。出台《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3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75元、310元。我市低保标准位居全省首位、全国36个大中城市前列。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统一,城乡低保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累计投入低保金4.8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2.19万人,保障面达2.07%。二是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建立。在全省率先出台《xx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将6大类27项货币化收入、财产性收入纳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范围。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各部门居民经济状况信息,完成23787户公租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2.社会管理创新力度持续加大。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文件,民政部在全国推广我市经验做法。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自然科学)、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取消原有的“双重管理”模式,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允许同一领域设立多个行业协会,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环节,取消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审批,将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区市县民政部门,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二是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得到规范,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规范管理机制,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编配比例,建立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补贴增长与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为社区工作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一费”。市、区两级成立了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协会),建立起全市统一的社区工作人员保障平台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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