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总结报告材料
一、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xx市第四次民政会议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和我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思维,确保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1、全市低保管理工作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得到完善。一是加大低保工作的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今年我局专门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各镇(街道)低保审批审核程序、“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落实情况、动态管理、低保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重点抽查了尚田镇、锦屏街道、江口街道,通过检查,对一些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目前全市低保政策执行到位,低保救助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二是加大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入户核查办法,对全市各类低保对象进行了核查,其中新纳入低保救助对象核查率达到100%,对老低保户程序性抽查率超过30%,主要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劳动力情况、家庭财产变化、子女就业状况进行核查,通过核查,一年来全市清退低保对象485户920余人,另有364户476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新纳入低保救助范围,调整低保救助标准1638户1972人,到今年底,低保对象总数达到5763户7632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超过2200万元。三是切实保障好残疾人基本生活。今年市政府将做好3600名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1000户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纳入2013年度惠民实事项目,为切实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把政府确定的惠民实事项目做好做实,我局通过入户核查,重点将残疾等级1、2级及精神残疾3、4级,且本人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按残疾等级给予本人每月250元、325元不同标准的救助;将残疾等级1、2级,且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50%范围的人员本人纳入重度残救助,按照低保标准给予全额救助;将1000户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本人按低保标准给予全额救助。纳入保障的残疾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13815名)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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