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民政办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莼湖镇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主管部门帮助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克服阻力,完善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努力为把莼湖建设成一个富强和谐的强镇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主要工作如下:
一、救灾救助工作党委政府重视救助工作,以人为本,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调查核实后及时发放救助资金。1—10月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95万元,救助困难户455户;民政医疗救助17.87万元,救助43人;发放火灾救助资金7户1.4万元,使户受灾户渡过最困难的时期。发生灾情后,我们主动向消防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第一时间把临时救助款、救济棉被发放到受灾户手中,并将灾情上报民政局。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xx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xx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低保户的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深入基层,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回复。能即时解决的就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认真调查核实,与村干部和相关单位进行协商之后给予解决;出现错误的及时纠正,确保低保资金用在刀口上。8月份至10月份,我镇民政办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对全镇60周岁以上低保户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和排查,筛选出确实符合要求的老人上报民政局对其进行补助。我镇现有低保对象841户1198人,人均每月331元。
三、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我镇现有贫困重度残疾基本生活保障对象215人,残疾基本生活保障对象278人。经过我们的工作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低保、残疾基本生活保障两项,全镇现有残疾对象1689人,493名贫困残疾人享受省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其中215人得到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或补助金,278人享受重度救助或政策扩面。
四、优抚工作春节前,向每位优抚对象发放贺年卡表示慰问,向全镇的军属、退伍军人发放年画。在每季度的首月6日前,足额发放优抚金。6月底向26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91.4949万元。今年新增60岁以上退役农村籍士兵养老补助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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