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对市人事局进行评议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人大一届五次会议工作报告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12月5日开始组织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委委员对市人事局进行了述职评议。现将此次评议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一、对市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局长全年工作的评价
(一)围绕实施人才战略,进一步加大了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
1、推进人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人才中心的服务功能。人事局经过多方面的筹集资金于今年4月25日建成了绥化市人才中心并投入使用。人才中心在每月的8、18、28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到今年年底,人才中心已累计举办人才交流会38次,接待用人单位195个,求职人员2033人次,达成了意向性协议542个。
2、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创新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事局在人才政策、体制和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完善和优化人才政策体系,营造了培养使用人才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首先,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振兴绥化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制定了《绥化市2004一2010年促进老工业基地的人才培养规划》,为我市工业人才的长远发展和培养做出了指导和规划。其次,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绥化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目标;以引进高层急需的人才为重点;以加强人才政策、人才机制和人才环境建设为基础;以政府引导为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手段的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工作思路。为加大我市的人才集聚力度,盘活现有人才的积极性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思想保障。
3、建立新型引智机制,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人事局采取特事特办的超常规措施进行招才引智,不断提高引智工作水平。今年9月人事局根据省外专局的要求,组织了55个单位,156名人员参加了由省外专局组织的“海外专家龙江行”活动,签定了14个对接项目。到今年年末,全市共达成引智项目8个(已执行4个),聘请外国专家8人。
4、认真落实人才政策,加强对专业人才的管理和服务。一是拓宽多种就业渠道,全面为毕业生提供服务。今年,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制定了《绥化市200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对本地生源的本科生和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实行指今性分配政策。并且根据我市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向我市的13家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100余人。同时,为了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对毕业生需要办理的手续进行了简化和规范。目前,已经为市第一医院、中医院等单位的30多名毕业生办理了上岗手续。二是深化专业人才的管理,加大乡土人才开发力度。在年初对全市乡土人才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为全市乡土人才建立了考核档案,选送了具有示范引带作用的乡土人才到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从中选拔了487名乡土人才担任村屯级领导。同时,根据我市乡土人才作用发挥情况,推荐了黑龙江省苏萌园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苏艳霞等3名同志为国家及省级表彰人选。
(二)围绕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凡进必考”为原则,完善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人事局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组织了2003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全市共招考录用了7个职位9名人员。今年还在全市范围内为绥棱、明水两县公安局公开招录24名人民警察,现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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