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造林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两个植树造林基地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和尽责率,确保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实现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植树造林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环保世纪行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
副组长:丁
成员:****
三、规划选址:
根据攸州公园和灵龟峰公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及目前开发建设进度,通过综合考虑,将攸州公园“狮峰亭”景点,灵龟峰公园“灵峰观涛”、“枫林”景点为中心的地域确立为植树造林基地的选址范围,总面积亩。
四、土地使用:
攸州公园中的狮峰亭景点目前还未征收土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土地所有权归当地集体所有,林木管理权归攸州公园管理处所有进行管理。所在地不得随意占用和破坏植树造林基地,待国家统一征收后,给予当地一定金额的土地补偿。灵龟峰公园中的灵峰观涛和枫林两处景点土地已征收,植树造林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和林木管理权归灵龟峰公园管理处所有。
五、苗木选择:
(未完,全文共1707字,当前显示5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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