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
1、贯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对政风行风建设任务负责,医院分别与分院、门诊诊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2、在药物购销方面,医院始终坚持药事管理制,成立了药事领导小组,先由药房提出购药计划,经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分管院长进行药品品种、药品价格的审核,再由专人负责购进,药房负责人验收药品后入药房,杜绝了伪劣药品进入我院,严格保护了广大病员的身心健康和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开展对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狠刹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和其他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促销费”歪风,做到廉洁行医。鼓励举报,发现有上述现象经查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停止处方权6-12个月,两年内不得晋薪晋级,不得公费报考研究生,不得评先评优。同时,待岗处理6个,每月发放最低生活费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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