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指示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管理和服务对象,增加工作透明度,我局在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条件、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政府信息。同时,在本部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和办公楼示意图;张贴了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事项和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方式。
(二)及时准确发布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12月9日,我局在及时更新已发布政府信息的基础上,政务公开类的信息35条,地质资料1条,县局动态类的信息44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7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类信息14条,土地登记结果公告信息11条,土地交易信息17条,图片新闻3条,共计152条信息。发布的内容涉及我局机构职能、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计划总结、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土地交易、采矿权审批结果公告、办事指南、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局做到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三是年内我局未发布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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