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区目督办: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xx市司法局下达的目标任务,2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落实科学发展、为民惠民两项要求;突出构建城乡一体的工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服务试验区建设三项重点;努力实现法律服务深化发展、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法制宣传成效突出、基层建设整体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五大目标开展工作。现将全年目标完成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职能目标
(一)安置帮教工作:
1、组团赴监所开展探视帮教活动10次,完成全年任务的250%。
2、召开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座谈会4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3、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00人,同比减少18.9%,其中刑释290人(含本区看守所执行的短刑期犯人63人),解教10人。已落实帮教300人,帮教率达100%,已落实安置287人,安置率达96%。近三年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87人,重新犯罪2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4、全区共有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服刑人员)200人,其中被判处缓刑人员128人,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70人,假释2人。全年共新增社区矫正对象73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77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现实表现均在良好以上。
(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1、做好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基层司法助理员,现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47名,共选派了12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担任司法所长。
2、切实加强和完善新形势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区现有各类调解组织280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240个,占总数的85.7%;全年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636件,同比下降20.47%,调解成功1621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7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5件29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3件1260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3件3450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共评选出30个“星级”调委会和48名“等级”调解员。会同区法院对全区678余名调解员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加大了“以奖代补”的力度,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全年发放个案补贴约400余件,金额2万余元。
3、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全区各法律服务所和工作站到社区、企业、学校、农家、田间院坝开展法制宣传38场次。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36家,代理诉讼事务77件,代理非诉讼事务45件,调解各类纠纷54件,协办公证20件,办理见证32件,代写法律文书285份,解答法律咨询71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52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6万元,完成业务收费18.2万元。
(三)法律援助工作:
全年完成援助案件197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79%。
(四)律师工作:
全年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750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46%;担任法律顾问120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五)公证工作:
办理国内各类公证6723件,完成目标任务的480%;办理涉外公证350件,完成目标任务的250%。
(六)“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认真落实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的法制教育,全年分别达到了100%、100%、100%、90%、85%,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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