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政法工作“12345”总体思路,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新载体,树立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工作典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保持队伍纯洁性。全面推进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圆满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提出的“三好一高”目标要求,即:廉政氛围好、监督机制好、干部作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三、创建步骤和任务
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制定印发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好浓厚的创建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3月中旬至11月中旬):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创建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活动,具体抓好“十二个一”:一是选聘一批执法监督员,创建“百人执法监督队伍”。二是开展一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召开一次政法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四是举办一次全市政法系统乒乓球比赛。五是举办一台政法系统文艺晚会。六是开展一次政法干警进县区(企业、社区)书画联谊活动。七是召开一次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八是举办一次感动滨州政法人物评选活动。九是开展一次庭审观摩。十是开展一次红色教育。十一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十二是举办一期政法队伍建设暨“五种能力”研讨班。
核查总结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针对一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核查,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不足和问题进行查摆整改。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平安滨州建设、法治滨州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新形势下应对政法综治工作风险挑战、巩固发展全市平安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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