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根据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阜办发〔xxxx〕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和推动城市化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以维护农村(社区)集体和群众权益为重点,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为抓手,以促进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为目标,通过开展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为加快科学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抓典型、树标杆、带全面,着力健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规范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化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确保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力争5年内把80%以上的村(社区)打造成组织健全、经济发展、功能完善、管理民主、监督有力、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新型和谐村(社区)。
三、争创对象
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的村(社区)。
四、标准条件
示范村(社区)要达到以下“八好”标准。廉洁教育效果好、集体“三资”监管好、民主制度执行好、村务监督成效好、廉洁履职形象好、惠农政策落实好、农村经济发展好、干群和谐关系好。(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五、方法步骤
(未完,全文共1918字,当前显示6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