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列入2014年市直机关争先创优目标绩效考核的市直部门(不含民主党派)以及部分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共120个(参评单位名单见附件1)。依参评对象工作职能分以下四类开展评议:第一类:各县(市)区政府(不含xx县)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11个单位;第二类:市委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机关等30个单位;第三类: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含垂直管理的工作部门)等59个单位;第四类:市直20个公共服务行业单位。
二、评议内容
(一)、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参评对象主要评议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具体内容为:
1.依法行政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健全、落实行政问责制度情况。
2.政务公开方面。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公开等情况。
3.工作作风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26条,持之以恒抓“四风”建设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清三查”工作要求情况。
4.廉政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工作人员执行各项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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