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局纪检组《xx省地方税务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工作方案》(川地税纪〔2011〕7号)和《xx市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广纠办〔2011〕7号)文件精神,全市地税系统被确定为xx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重点部门之一。为切实搞好此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工作的效率、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全市地税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全市地税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有序对全市地税系统市、区(县)两级部门政风行风开展评议,普遍对基层地税所开展民主评议。要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不正之风为目标,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积极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地税机关;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促进全市地税系统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地税、推进广安三次创业和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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