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
实施方案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县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的起步之年。按照中共泽州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方案要求(泽办字〔2018〕2号),经中心党支部研究决定,在3月份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廉洁勤政,担当作为”。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廉洁勤政,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月活动主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抓实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优化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使“廉洁勤政,担当作为”成为中心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为开创古韵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活动内容
1、举办一次专题党课。利用中心党支部学习主阵地,举办“廉洁勤政,担当作为”专题学习辅导。重点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县委五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我县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2018年政府采购工作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行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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